市科协机关各部室,创新创业服务中心:
经市科协党组研究,现将《市科协2019年度意识形态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淮安市科学技术协会党组
2019年3月18日
市科协2019年度意识形态工作方案
为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意识形态工作,落实党管意识形态原则,牢牢掌握意识形态的领导权和主动权,明确党组领导班子、领导干部的意识形态工作责任,根据中央、省市关于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有关要求,结合市科协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要求
意识形态工作是党的一项极端重要的工作,是党的建设和政权建设的重要内容。要把意识形态工作摆在市科协工作的重要位置,纳入重要议事日程,纳入党建工作责任制,纳入党的纪律监督检查范围,纳入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目标管理,与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生态文明建设和党的建设工作紧密结合,一同部署、一同落实、一同检查、一同考核。党组书记是第一责任人,要旗帜鲜明地站在意识形态工作第一线,带头抓思想理论建设,带头管阵地把导向强队伍,带头批评错误观点和错误倾向,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要问题亲自过问、重大事件亲自处置。分管党务和宣传的领导是直接责任人,协助书记抓好统筹协调指导工作,推动意识形态各项工作落实。领导班子其他成员根据工作分工,按照“一岗双责”要求,抓好分管部室和单位的意识形态工作,对职责范围内的意识形态工作负领导责任。要切实推动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落细落实、落地生根,形成常态长效工作机制。
二、强化意识形态工作的主体责任
要牢固树立抓党的意识形态工作是本职、不抓是失职、抓不到位是渎职的理念,做到知责明责、守责履责、担责尽责,健全工作机制,严格制度执行,推动意识形态工作责任落实到位,牢牢掌握意识形态工作的领导权、主动权。
1、落实党管意识形态工作原则。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和省委、市委关于意识形态工作的决策部署和指示精神,牢牢把握正确的政治方向,严守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和宣传纪律,坚决维护党中央权威,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总书记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2、加强市科协意识形态组织建设。改选市科协意识形态工作领导小组,坚持“谁分管、谁负责”、“谁承办谁负责”的原则,根据班子成员分工,按照“一岗双责”的要求,将意识形态工作进行层层分解分级审核,推动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的落实。
3、壮大积极健康主流思想文化。(1)坚持把党的思想理论建设作为意识形态工作的根本任务,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持续推进十九大精神的宣传教育,加强“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的宣传教育,组织好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学习和践行。(2)扎实抓好干部理论学习。将意识形态工作纳入党组中心组学习内容,及时传达上级关于意识形态工作的指示精神,党组要按期按要求专题研究意识形态工作。每年集中学习不少于6次,其中对意识形态工作相关内容的学习每年不少于一次。(3)牢牢掌握意识形态工作领导话语权,年内邀请市委讲师团来市科协宣讲。(4)经常开展谈心谈话活动,提高分析研判能力,掌握抓好意识形态工作的领导权和主动权。
4、落实整体推进意识形态工作格局。
(1)加强对意识形态工作的统一领导,形成党组统一领导、党政齐抓共管、组宣部组织协调、各部门负责的工作格局。
(2)统筹协调市科协所属市级学会的意识形态工作要求,维护意识形态安全。
5、加强对各类意识形态阵地的管理。(1)按照“谁组织谁负责、谁审批谁监督”的原则,加强报告会、研讨会、学术论坛等科协主体阵地平台的管理。不得邀请政治倾向有明显偏差的报告人。(2)加强反邪教工作,防范邪教在意识形态领域的渗透。(3)在科协网站主页进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宣传;结合市科协网站改版,对网站各栏目进行分解管理,加大信息的更新力度,及时上传各类最近新闻信息。
三、强化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考核
建立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的检查考核制度,健全考核机制,明确检查考核的内容、方法、程序,推动考核工作规范化、制度化和常态化。
1、分管领导要定期向党组汇报分管部门的意识形态工作。对分管部门意识形态领域出现的重要动向和问题,应主动在党员干部中进行内容通报。
2、把意识形态工作作为全体党员会议的重要内容。
3、意识形态工作要作为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组织生活会)、领导班子及其成员述职报告和党组织书记履行党建责任制情况的重要内容。
4、意识形态工作要纳入领导班子、部室负责人目标管理和年度考核的重要内容,作为干部评价使用和奖惩的重要依据。
5、规范工作台账记录,并严格按照发文程序统一从科协OA办公平台办理文号,同时加大对意识形态工作的督查。
四、强化意识形态工作责任追究
严格追查问责是落实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意识形态工作责任的关键。强化党组书记的意识形态工作第一责任人,切实做到负总责、亲自抓,靠前指挥、直接指导,主动研究重大问题,亲自安排重点任务,切实解决实际问题。强化分管领导的意识形态工作直接责任人,其他班子领导履行“一岗双责”,对分管范围意识形态工作全面负责。领导班子、领导干部有下列情形之一,造成不良影响的,视情节轻重,报相关部门追究责任(一般干部职工参照执行)。
1、对党中央或者上级党组织安排部署的重大宣传教育任务、重大思想舆论斗争组织开展不力的;
2、在处置意识形态领域重大问题上,班子成员没有站在第一线、没有带头与错误观点和错误倾向作斗争的;
3、分管部门发生因意识形态领域问题引发群体性事件的;
4、对重大敏感问题和突发事件处置和引导不力,引起思想混乱,造成严重影响的;
5、对所管理的党员干部公开发表违背党章、党的决定决议和政策的言论放任不管、处置不力的;
6、所属舆论阵地出现严重错误导向的;
7、管辖范围内公开发行的出版物和编写在意识形态方面有严重错误导向的;
8、管辖范围内举办的报告会、研讨会、讲座、论坛有发表否定党的领导、攻击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言论,造成不良影响的;
9、对管辖范围内意识形态工作出现严重问题隐瞒不报的;
10、党员领导干部通过信息网络、广播电视、报刊书籍、论坛讲座等公开发表违背中央精神言论,妄议中央大政方针的;
11、党员领导干部组织、利用宗教活动反对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破坏民族团结的;
12、其他未能切实履行工作职责,造成不良后果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