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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淮安市科普讲师团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的函
时间:2019-05-06  浏览次数:  字号:[ ]

市全民科学素质工作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各县区全民科学素质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各高校科协,各市级学(协)会:

为了更好发挥科普讲师作用,促进科普讲师团规范化正规化运行,市科协决定向市全民科学素质工作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各县区全民科学素质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各高校科协,各市级学(协)会征求对《淮安市科普讲师团管理办法》的意见建议。

请各单位将书面意见建议于2019年4月16日前反馈至市科协科普部,联系人:单昌胜 地址:市行政中心南楼738室,电话:83605062,传真:83605062,电子邮箱:1749465212@qq.com。

感谢各单位对市科协工作的支持。

附件:淮安市科普讲师团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doc

 

淮安市科普讲师团管理办法

(征求意见稿)

 

第一章 建团目标


第一条 深入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科学技术普及法》和《全民科学素质行动计划纲要》,按照精选题材,精编课件,精挑讲师,精彩演讲的原则,充分发挥淮安市科普讲师团智力人才优势,提高科普传播水平,推进科技传播体系建设,为公众搭建经常化、社会化的科普知识宣传平台。

第二条 淮安市科普讲师团成员由市全民科学素质工作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高校科协、市科协所属各学术团体、个人推荐(自荐)产生,由专家、学者、科技人员和科普志愿者组成,以农村、社区、企事业单位、学校、机关为服务对象,开展贴近民众不同需求的、不同形式的科普服务,包括科普宣讲、互动咨询、专业培训等。

第三条 淮安市科普讲师团主要工作任务是:普及科学知识、弘扬科学精神、传播科学思想、倡导科学方法,为城镇居民、青少年、农村群众开展科普宣传教育提供智力支持。讲课主要内容:大众健康知识、涉农各类实用技术、科学文明生活方式、疾病防治、心理健康、专业技术、青少年培养、大众化的世界前沿科技知识等,在运行过程中将逐年扩大服务领域。

 

第二章 组织管理

 

第四条 淮安市科普讲师团由市科协负责统一管理。

第五条 淮安市科普讲师团设团长1名,副团长2名,联络员1名,组长若干名。讲师团团长由市科协领导担任,副团长由具有一定科技知识和实践经验、有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热爱科协工作的同志担任,其职责是协助团长进行讲师团的管理工作;办公室设在市科协科普部,负责协调授课的内容、形式、时间、地点。

第六条 加入讲师团,可单位推荐,也可自荐,须填写相关表格,报市科协审核。原则上讲师团成员应具有中高级职称。乡土拔尖人才、实践经验丰富的专业技术人员,可放宽条件。

第七条 拟入团人员在资历审核的基础上,原则上要经过实践试讲后,方可正式上岗,再颁发聘书。

 

第三章 宣讲要求


第八条 课件内容严格按照市科协备案的内容宣讲,不得散布违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党中央决定的言论,突出以人为本,服务群众的根本要求,服务于重点人群科学素质的提高,并根据时情,适时补充更新。

第九条 精编课件。讲座前应认真备课,课件要图文并茂、音像生动,一般以100分钟左右为宜,课件首页按统一模板制作并在讲座开始时播放。

 

淮安市科普讲师团巡讲活动《生命诚可贵、健康价更高》(范例)

市科普讲师团特聘专家、市中医院副主任医师×××(范例) 

 

第十条 精彩演讲。科普演讲的内容要注重科学性、知识性、新颖性、趣味性、启发性、吸引性。演讲中要多发问、常互动,语速适当。

第十一条 注重实效。要围绕服务对象,深入调查研究,全面掌握服务需求,有针对性地开展受公众欢迎的特色科普宣传活动,力求通俗易懂、贴近实际、贴近生活、贴近时代。

 

第四章 经费保障

 

第十二条 讲师团成员讲课费发放基础标准为每次600元,凭“淮安市科普讲师团巡回演讲记录表”由市科协发放。

第十三条 讲师团成员应乘坐公共交通自行前往讲课地点,讲课地点在县城的,讲课费增加100元/次;讲课地点在乡村的,讲课费增加200元/次。

 

第五章 规章制度

 

第十四条 讲师团成员要服从组织领导,服从计划安排,努力完成每一次被安排的科普讲座和服务任务。不得宣讲与国家政策相违背的言论,一经发现,取消科普讲师团成员资格,并追究其相应法律责任。

第十五条 科普讲师团成员讲课需先报备市科协,经同意后开展。讲课结束后,将“淮安市科普讲师团巡回演讲记录表”填写盖章送市科协存档,作为发放讲课费依据,各县区科协应作必要的讲课影像记录。

第十六条 讲师团要坚持请进来、走出去的原则,为讲师团成员创造好的学习、交流机会,促进科普讲师团成员讲课水平的不断提高。

第十七条 讲师团成员年终要根据新年度工作计划整理好讲课资料,做好年度小结。

第十八条 讲师团每年组织一次总结,表彰奖励优秀讲师团成员。

 

第六章 其他事项


第十九条 讲师团成员优先参加市全民科学素质及市科协系统内的所有表彰活动。

第二十条 市、县科协要注意对优秀讲师团成员事迹的宣传工作,并做好向组织人事部门人才举荐工作。

第二十一条 本办法由淮安市科协负责解释。

第二十二条 本办法自印发之日起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