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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淮安市全民科学素质工作目标 责任制考核办法》的通知
时间:2018-06-08  浏览次数:  字号:[ ]

各县 (区)全民科学素质工作领导小组,市全民科学素质工作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

为认真贯彻落实 《淮安市全民科学素质行动计划纲要实施 方案 (2016-2020)》,特制定 《淮安市全民科学素质工作目标 责任制考核办法》,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淮安市全民科学素质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8年6月8日


淮安市全民科学素质工作目标责任制考核办法


一、考核目的

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 “科学普及、科技创新是实现创新发展的两翼,要把科学普及放在与科技创新同等重要 的位置”等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全面落实 2 0 1 8年市全民科学素 质工作部署,切实加强新时期全民科学素质工作实施力度,充分调动各地各部门开展全民科学素质工作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为加快推动高质量发展,奋力谱写新时代崛起江淮新篇章作出积极贡献。

二、考核依据

《淮安市全民科学素质行动计划纲要实施方案 (2 0 1 6 —2 0 2 0 年)》和 《淮安市全民科学素质工作年度重点目标任务分解表》。

三、考核内容

县区全民科学素质工作考核内容分为工作机制、科普信息化工作、科普基础设施建设、科学传播能力建设和科普人才队伍建设等五个部分,每部分包含若干指标。市成员单位考核内容分为工作机制、重点任务、保障条件等部分。考核采取定性和定量考核相结合方法。

四、考核方法

(一)考核组织机构

成立市全民科学素质工作考核委员会,由市全民科学素质工作领导小组成员以及牵头实施单位联络员组成,负责考核工作。考核委员会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科协科普部。

考核委员会可委托第三方评估机构具体负责考核指标的测评工作。

(二)考核测评方法

考核采用平时督查与年度考核相结合、公众评价与专家评估 相结合、线上调查与线下检查相结合的方式。

第三方评估机构的测评结果上报考核委员会审定。

(三)考核结果运用 1、考核等次划分:考核分值总分100分,分为优秀 (90 —100分)、良好 (80—90分)、合格 (60—80分)、不合格 (60 分以下)四个等次。

2、考核结果将在年度市全民科学素质工作会议上通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