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淮安市政府设立青少年科技创新市长奖
时间:2014-12-30  浏览次数:  字号:[ ]
    为进一步激励全市广大青少年积极参与科技创新活动,提升青少年综合素质,近日,淮安市政府研究决定设立"淮安市青少年科技创新市长奖",同时专门印发了《淮安市青少年科技创新市长奖评选办法(试行)》(以下简称《办法》)。
    《办法》指出,"淮安市青少年科技创新市长奖"是淮安市青少年科技教育领域最高荣誉奖,每个申报者只能获得一次,原则上每两年评选一次,每次评选不超过5名,提名奖不超过10名。整个评选工作将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客观、独立、回避,崇尚科学、尊重创造、激励创新的原则。
    凡是在淮安市就读的在校中小学生,包括中等专业学校、技工学校、职业中学、特殊教育学校的学生,只要具备热爱祖国、品行端正、有科技特长,同时具备以下条件之一均可以申报:一是获得"全国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科技创新成果竞赛三等奖(含三等奖)以上的项目(中国科协、教育部、科技部、环境保护部、体育总局、共青团中央、全国妇联、自然科学基金会主办);二是获得"明天小小科学家"活动三等奖(含三等奖)以上的项目(教育部、中国科协主办);三是获得国家部委主办的其他全国性青少年科技创新竞赛三等奖以上的项目;四是在全国学科竞赛中获二等奖(含二等奖)以上的项目(中国数学会、中国物理学会、中国化学会、中国计算机学会、中国植物学会和中国动物学会主办);五是获得江苏省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科技创新成果竞赛二等奖以上项目(省科协、省教育厅等单位主办);六是获得"江苏省职业教育创新大赛"二等奖以上项目(省科协、省教育厅等单位主办);七是获得"江苏省Power Tech仿生机器人创意大赛"一等奖项目(全国中小学生金钥匙科技竞赛组织委员会主办);八是淮安市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中优秀创新成果一等奖的项目,或获得国家发明专利并经专家推荐、对地方经济社会发展有一定推进作用的项目;九是在淮安市"科学小院士"评选活动中获得一等奖的项目(团市委、市科协、市教育局、市少工委主办);十是其他经市评选工作委员会认可的项目。上述奖项的获奖时间和专利授予时间为评选年度前两年内的项目。
    《办法》明确,评选工作将由市评选工作委员会采取无记名投票方式,对参评候选人进行评审,按得票高低顺序评选出拟获奖人选,并在市级主要新闻媒体进行公示,公示结束后,对获奖者和获奖单位进行表彰。对"淮安市青少年科技创新市长奖"获得者将颁发荣誉证书和奖杯,奖励人民币10000元;对提名奖获得者颁发荣誉证书和奖牌;对获得"淮安市青少年科技创新市长奖"主要科技辅导老师奖励人民币3000元。(许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