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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进一步做好淮安市科普讲师团工作的意见
时间:2022-03-28  浏览次数:  字号:[ ]

为进一步做好淮安市科普讲师团授课工作,组织、协调、引导科普讲师团更多、更好地深入基层开展科普服务,推动我市公民科学素质提升,促进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制定本意见。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全面加强党的领导,全面把握科学传播特点、把握受众群体,进一步在全社会营造科普创新氛围,进一步提升公民科学素质,推动基础创新与科技创新共同发展。

二、工作任务

淮安市科普讲师团的工作任务是:发挥自身专业特长,通过讲座报告、专业培训等形式,向我市公众普及科学知识、弘扬科学精神、传播科学思想、倡导科学方法,向未成年人、产业工人、农民、老年人、基层领导干部和公务员等群体开展科普宣传教育。讲课主要内容:大众健康知识、应急科普宣传、涉农各类实用技术、科学文明生活方式、疾病防治、心理健康、专业技术、青少年科学素质培养、老年人智能生活产品运用、大众化的世界前沿科技知识等。及时更新宣讲内容及课件,关注时事热点,如:增加国家、省、市战略方针、新冠疫情防控、“十四五”规划、百里画廊中的科普知识等主题。

三、工作要求

市科协根据讲师团建设情况,原则上每两年增补成员一次。讲师应结合自身工作实际,通过讲座、报告等形式为机关、社区、企事业单位、农村、学校、军营等提供科普宣讲服务。开展宣讲服务的要求为:

1.讲课前,课件向市科协科普部备案,严格按照备案的内容宣讲,不得散布违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党中央决定的言论。

2.准确切题、结合实例、生动活泼、通俗易懂、趣味性强、语言精练、科学原理运用合理。

3.开展宣讲服务时应在显著位置(如PPT上)显示“淮安市科普讲师团×××”标识。同时,为加强“科普淮安”微信公众号推广工作,在课件首页显示“科普淮安”微信公众号二维码,请听众及时关注。

4.根据科普中国传播要求,向听众传播下载科普中国APP,注册科普中国科普信息员,形成科普氛围。

5.科普讲师团成员可以向受众推荐(但不得售卖)健康有益的科普书籍,推进书香淮安建设和全民阅读活动的开展。

6.鼓励讲师团成员在本专业内多专题、多课件宣讲,尽量扩大科学传播覆盖面。讲课时长一般不低于90分钟。

四、规范授课补贴

根据《淮安市市级机关培训费管理办法》(淮财行201811号)和财政局相关文件规定,结合市科普讲师团和市科协工作实际,经认定合格、并计入工作绩效的科普讲师团宣讲活动,市科协将继续按规定给予讲课费,主要用于补贴讲师因开展科普宣讲活动所产生的交通、食宿、教具以及误工等费用,标准为每人每次600元。讲师团成员应乘坐公共交通自行前往讲课地点,讲课地点在县城的,讲课费增加100元/次;讲课地点在乡村的,讲课费增加200元/次;年度内同样课件在同一地方不超过2次且听众不能相同,超过2次的不再发放讲课费;在不同地方宣讲不超过3次,超过3次的不再发放讲课费。

五、评选优秀讲师

年度评选优秀讲师、优秀课件若干,另外予以表扬激励。

评选标准:

1.进农村、进学校讲课场次;

2.总讲课场次;

3.讲课质量;

4.讲课课件数量;

5.科普中国APP下载数量和注册人数;

6.每次课后“科普淮安”微信公众号关注人数。


附件:1、淮安市科普讲师团讲课流程图;

          2、淮安市科普讲师团讲课备案反馈表。

淮安市科普讲师团讲课备案反馈表.docx

淮安市科普讲师团讲课流程图.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