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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科协各级纪检干部职责(试行)
时间:2020-06-08  浏览次数:  字号:[ ]

中国科协各级纪检干部职责(试行)


为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保障监督执纪责任落实,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中国共产党纪律检查机关监督执纪工作规则》有关规定,结合中国科协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一章 机关纪委书记职责

1.主持机关纪委工作,贯彻落实上级纪委和中国科协党组工作部署。

2.协助机关党委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工作。

3.召集机关纪委会议,机关纪委书记办公会议、纪委专题工作会议,传达上级文件和指示精神,安排研究有关工作、讨论决定重大问题。

4.组织、协调、督促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落实。

5.组织调查和处理中国科协处级及以下党员领导干部违纪案件。

6.掌握中国科协纪检工作实际情况,加强中国科协监督体系建设,对基层纪检工作给予指导。

7.加强科协纪检干部队伍建设,组织纪检干部培训交流。

8.完成中国科协党组和上级纪委交办的其他任务。

第二章 机关纪委副书记职责

1.根据工作分工,组织开展分管领域工作,协助机关纪委书记处理日常工作。

2.对各直属单位处级及以下党员领导干部遵守党纪情况进行监督。

3.协助机关纪委书记查处违纪案件。

4.配合派驻纪检监察组核查反映中国科协的有关问题。

5.组织起草纪委工作计划、总结、报告等文件材料。

6.负责中国科协纪检干部教育培训工作。

7.完成上级领导交办的其他任务。

第三章 机关纪委委员职责

1.协助了解中国科协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情况,及时反映中国科协党员干部对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意见建议,提出加强反腐倡廉建设等方面的工作建议。

2.监督机关纪委会议决策、决定、决议贯彻执行情况,对执行中存在的问题提出质询。

3.监督所在部门单位、负责联系单位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情况。

4.接受机关纪委委托,参加案件调查核实,对违纪违法党组织和党员提出处理建议。

5.审议机关纪委计划总结、工作制度以及处级及以下党员领导干部的党纪处分等重大事项。

6.完成机关纪委交办的其他任务。

第四章 设纪委的直属单位纪委书记职责

1.主持本单位纪律检查工作,贯彻落实上级纪委工作部署。

2.协助本单位党委做好全面从严治党、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督促本单位对各类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进行整改。

3.负责组织实施廉政风险排查、廉政档案管理、廉政审查和廉政谈话等工作,督促本单位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落实,监督处级及以下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情况。

4.参与本单位“三重一大”事项研究和监督,对本单位干部任免、职称评审、采购招标、评优评先、考试招聘等重要工作进行监督。

5.负责组织查办所辖范围内处级及以下党员干部违纪违法案件。

6.协助机关纪委核查违纪案件,及时向机关纪委报送工作信息。

7.结合本单位实际,开展党风党纪专题宣传教育活动。

8.完成机关纪委交办的其他任务。

第五章 设纪委的直属单位纪委委员职责

1.协助纪委书记开展纪律检查工作。

2.对本单位处级及以下党员领导干部遵守党纪情况进行监督。

3.参与研究审议纪律检查重大工作事项。

4.参加问题线索处置和案件审查调查工作。

5.协助纪委书记对本单位处级及以下党员领导干部进行日常提醒教育和党风廉政教育。

6.完成本单位纪委交办的其他任务。

第六章 设纪委的直属单位党支部纪检委员职责

1.协助所在党组织将党风廉政建设和纪律检查工作任务细化分解,加强日常监督检查,促进各项任务全面落实到位。

2.积极主动听取支部党员对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意见和建议,及时向所在党组织汇报。

3.协助所在党组织主要负责人开展谈心谈话,做好谈话记录。

4.经常性的对支部党员开展党纪党规教育和警示教育,提高党员党章党规党纪意识,增强遵规守纪自觉性。

5.监督本支部党员遵守党纪情况,信访举报件、违纪问题线索及时向本单位纪委报告。

6.完成本单位纪委交办的其他任务。

第七章 未设纪委的党组织纪检委员职责

1.协助本级党组织深入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倡廉工作,有计划、有针对性地宣传党中央反腐败工作的总体部署和形势。

2.及时向党组织和机关纪委报告本部门本单位党风廉政建设情况,信访举报件、党员违纪问题线索及时向机关纪委报告。

3.接受机关纪委委托,参与机关纪委案件查办工作。

4.机关各部门纪检委员参加或列席本部门“三重一大”事项会议、领导班子会议及专题会议、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党风廉政建设会以及其他重要会议。

5.机关各部门纪检委员负责对本部门处级及以下党员领导干部廉洁自律情况提出廉政审查意见。

6.未设纪委直属单位的纪检委员负责本单位处级及以下党员领导干部廉政档案工作。

7.完成机关纪委交办的其他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