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凯仕曼律师事务所系经江苏省司法厅批准成立的合伙制律师事务所。现有律师及行政人员30余人,律师分别来自组织部、检察院、法院、公安局、住建局,是淮安市吸收辞职机关干部最多的律师事务所。
江苏凯仕曼律师事务所业务在普通诉讼业务之外,主要涉及政府法律顾问业务、建设工程房地产业务、公司法、金融保险业务。在土地一级开发、PPP(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房地产开发法律事务、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公司法方面有一定的专业研究。在省级、国家级刊物上发表论文近二十篇。先后担任淮安市人民政府法制办、淮安市广播电视台、淮安市清河区、清浦区、淮阴区、清江浦区人民政府、淮安市清江浦城市资产经营有限公司、江苏镇淮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江苏亘盛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渤海财产保险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江苏分公司、淮安市康乃馨小额贷款有限公司、苏州银行淮安分行等几十家政府、企事业单位的常年顾问单位。
自成立以来,律师事务所及律师多次被司法行政机关评为“优秀律师事务所”、“江苏省优秀律师”、“淮安市优秀律师”、“淮安市十佳青年律师”等。凯仕曼律师秉承“铁肩担道义、妙手著文章”的法律诉求和社会信念,力争为客户提供最专业、最高效的法律服务。
推荐律师:宋崇迪律师毕业于西北政法大学,现为江苏凯仕曼律师事务所合伙人会议主席,“道文房产建设工程法律服务团队”负责人。担任江苏省律师协会法律顾问委员会委员、淮安市律师协会奖惩与纪律委员会主任、淮安仲裁委员会仲裁员、江苏省法学会经济法研究会常务理事、江苏省律师培训师资授课专家库“建设工程与房地产”授课专家。先后被评为“淮安市优秀律师”、 “淮安市优秀党员律师”、“江苏省优秀律师”。
宋崇迪律师在土地一级开发、房产与建设工程、PPP领域有一定法律专业特长。撰写的论文《商品住宅建设项目招投标前签订的施工合同法律效力研究》、《“挂靠”情形下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的效力》、《未经发包人同意的建设工程分包合同效力》、《建设单位直接发包桩基工程合同效力的研究》、《建设工程挂靠情形下挂靠人向发包人主张工程款问题研究》、《建设工程挂靠情形下挂靠人向被挂靠人主张工程款问题研究》等论文在《中国房地产业》、《住宅与房地产》等国家级刊物上发表。代理了淮安电视台与东南大学建筑设计院“运河之星”淮安电视塔设计合同纠纷案、淮安有线台与浙江丰惠建设集团丰惠广场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等数百起建设工程类案件。